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企业流动需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将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开展存款、贷款等综合业务。公司预计二〇二五年度与厦门国际银行开展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商票贴现、进口信用证及项下押汇/代付、进口押汇/代付、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贸易融资等业务),任意时点使用授信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5亿元;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等业务),任意时点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5亿元。
公司现任董事曾源先生为厦门国际银行现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构成关联关系,与其开展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经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四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该事项提交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8名,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曾源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等。
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状况:厦门国际银行成立于1985年8月31日,曾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于2013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从中外合资银行改制为中资商业银行,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厦门国际银行总资产11,204.20亿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862.85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5.13亿元,净利润9.72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厦门国际银行总资产11,365.12亿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876.64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6.21亿元,净利润12.44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现任董事曾源先生为厦门国际银行现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构成关联关系,与其开展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将与厦门国际银行开展存款、贷款等综合业务。公司预计二〇二五年度与厦门国际银行开展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商票贴现、进口信用证及项下押汇/代付、进口押汇/代付、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贸易融资等业务),任意时点使用授信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5亿元;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等业务),任意时点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5亿元。
相关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实际融资、存款等业务申请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自己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厦门国际银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签署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厦门国际银行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营业范围内为企业来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开展业务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相关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厦门国际银行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2024年11月30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存款余额588.10万元,发生利息收入共计10.96万元;使用授信余额47,490万元,发生利息支出及费用共计1,037.40万元。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四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厦门国际银行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其为企业来提供金融服务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顺畅。厦门国际银行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标准将参照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关于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公司顺畅。厦门国际银行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标准将参照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四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12月20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予以披露。
上述第11、12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另外的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能信函或传真方式来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附件2: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7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信达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新加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9个月。
2、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西安信达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信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3、公司已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矿业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矿业”)向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5,1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1个月。
4、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信达诺”)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4,4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3个月。
5、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启润”)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3,3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6、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淘靓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淘靓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年。
7、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启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启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45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10个月。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1,747.46万美元,负债总金额5,447.75万美元,净资产6,299.71万美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85,208.95万美元,总利润601.58万美元,净利润524.00万美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956.57万美元,负债总金额10,409.99万美元,净资产6,546.58万美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2,727.89万美元,总利润274.30万美元,净利润246.87万美元。信达新加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销售代理;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营销售卖;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营业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营销售卖;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等。
股权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云南曲靖呈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权。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小微型客车出租经营服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3,625.20万元,负债总金额6,759.10万元,净资产6,866.1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9,897.83万元,总利润-86.96万元,净利润-62.16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041.96万元,负债总金额3,244.20万元,净资产6,797.7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0,857.32万元,总利润-92.97万元,净利润-69.45万元。福州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建筑材料的批发、代购代销;汽车内装饰、汽车咨询服务;汽车租赁;仓储服务;代办汽车消费贷款服务;乘用车维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1,732.77万元,负债总金额10,887.83万元,净资产844.9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1,007.30万元,总利润270.31万元,净利润201.93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7,977.31万元,负债总金额15,953.71万元,净资产2,023.60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72,035.56万元,总利润1,571.55万元,净利润1,178.66万元。福建启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营业务:科技中介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教育咨询服务;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664.05万元,负债总金额3,156.91万元,净资产1,507.1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9,589.47万元,总利润6.32万元,净利润4.7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237.43万元,负债总金额2,708.80万元,净资产1,528.63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6,736.21万元,总利润21.16万元,净利润21.48万元。信达淘靓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池销售;轮胎销售;充电桩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涂料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二手日用百货销售;二手车经纪等。
股权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60%股权,塞尔福(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7,741.29万元,负债总金额6,932.79万元,净资产808.5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4,973.98万元,总利润-1,348.88万元,净利润-1,016.7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468.32万元,负债总金额7,648.77万元,净资产819.5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4,656.75万元,总利润28.46万元,净利润8.83万元。信达启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信达新加坡、西安信达、福州信达诺、福建启润、信达淘靓车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信达矿业和信达启明通过另外的股东同比例担保或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议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00万元。其中,2024年度新签署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为折合人民币428,799.4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80%,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591,200.54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折合人民币569,960.7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35%。
上述担保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做担保,没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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