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与卖方洽谈后,经考虑在最终完结日期前卖方并未正式自我国政府机关获得一切必要同意,而期间曾呈现很多其他事务及协作时机,为防止本集团就收买事项再发生其他的费用,且为契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董事决议不再延伸最终完结日期。因而,股权转让协议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起失效。
股权转让协议须待该公告“股权转让协议-先决条件”一段所述条件于股权转让协议日期起计360日(“最终完结日期”)内达到后方告完结。倘上述条件未能达到,股权转让协议将告失效、报废及无效,而各订约方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之一切职责将获免除。完结股权转让协议之若干条件(包含卖方就收买事项自我国政府机关获得一切必要同意,其导致本公司未能向卖方付出按金人民币3,214,758.75元)于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最终完结日期)并未达到。
本集团与卖方洽谈后,经考虑在最终完结日期前卖方并未正式自我国政府机关获得一切必要同意,而期间曾呈现很多其他事务及协作时机,为防止本集团就收买事项再发生其他的费用,且为契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董事决议不再延伸最终完结日期。因而,股权转让协议自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