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以甲公司为被告向西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甲公司的《设备买卖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承担对应的责任。西河区法院受理后向甲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甲公司应诉答辩。诉讼中,甲公司反对合同解除。后法庭审理过程中,乙公司发现甲公司实际上并没什么财产,胜诉也没有实质意义,于是申请撤诉。法院在未征得甲公司的同意下即裁定准予撤诉。1个月后,乙公司又向西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这次是以甲公司、王某、李某为共同被告,提出如下两个诉讼请求:
1、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设备买卖合同》,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价款,赔偿迟延履行损失,同时要求甲公司的股东王某、王某的配偶李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要求甲公司支付《培训合同》培训费20万元,赔偿延迟履行损失,同时要求甲公司的股东王某、王某的配偶李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王某设立甲公司(一人公司)。后王某与李某结婚,婚后李某即进入甲公司,担任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2022年2月,为了扩大经营,增加生产线,甲公司需要购买生产设备,于是与乙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200万元的生产设备,甲公司先支付100万元,其余100万元分10期支付,每个月支付10万元,12月底前完成全部付款。合同中另约定,如发生纠纷,由西河区法院管辖。同时,王某为该买卖合同做担保,表示:“若甲公司不能清偿款项,王某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
甲公司支付了4个月价款后,第5个月并未按期付款。①后乙公司了解到甲公司停止付款是因为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经查,设备不能运转的原因主要在于甲公司工人操作失误。针对此种情况,乙公司提出为甲公司的员工做培训的建议,后双方达成《培训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员工提供设备使用培训,甲公司的员工要到乙公司所在的东山区培训,培训费20万元,甲公司应于12月底付清。甲公司的员工如约参加培训,但到12月底甲公司并没有支付培训费。经查,王某曾经转移甲公司的财产用于房屋的装修。②乙公司反复催告甲公司支付设备价款和培训费,于是在2023年1月,甲公司打给了乙公司15万元,注明“履行合同款”,乙公司询问这笔款项是哪一笔价款,甲公司并未回应。③④
1、甲公司认为,西河区法院没有管辖权,此案应该由自己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为设备已完成安装,无法拆除,应属于不动产,协议管辖无效,西河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2、甲公司认为,《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是西河区法院,但是《培训合同》并没有约定管辖,合同履行地与被告住所地都是东山区,因此西河区法院对《培训合同》没有管辖权。
4、乙公司之前已经起诉解除合同,甲公司收到了起诉状副本,故甲公司认为《设备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乙公司再起诉,原告不适格。⑤
王某承认自己对《设备买卖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不应对《培训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觉得自身在两份合同中都没有签字,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自己不是适格被告。
诉讼过程中,乙公司提出了保全申请,申请查封A房屋。法院经审查发现,王某曾与丁房地产开发商签订A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价款为600万元,王某支付了400万元首付款,剩余房款自丙银行处办理了按揭贷款,并为丙银行办理了A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乙公司申请保全时,丁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办理了所有权首次登记,王某一直拖延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法院作出准予查封A房屋的裁定,但由于王某没取得A房屋所有权,故没有办法进行查封登记,于是只进行了公告。
后A房屋被乙公司申请执行,丙银行提出异议,认为该房屋有自己的抵押预告登记,不能被执行。另外,王某的律师也提出抗辩:该房屋属于王某的唯一住房(属实)。
1、乙公司要求王某、李某对《设备买卖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2、乙公司要求王某、李某对《培训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3、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一次性支付剩余的60万元生产设备价款以及赔偿迟延履行损失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4、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20万元培训费以及承担迟延履行责任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1.乙公司要求王某、李某对《设备买卖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可以得到支持。因为王某为乙企业来提供的“无条件担保”,其性质是连带责任保证,所以乙公司有权请求王某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王某所负保证责任为婚后负债,用于与李某的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所以乙公司有权请求李某对该保证负债承担连带责任。
2.乙公司要求王某、李某对《培训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可以得到支持。因为甲公司为一人公司,公司财产与股东王某的财产并非相互独立,所以王某需对甲公司所负的培训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王某所负的培训费连带债务为与李某的婚后负债,系用于甲公司的员工素质培训,即王某、李某的共同生产经营负债,所以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因此,乙公司有权请求王某、李某对培训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一次性支付剩余的60万元生产设备价款以及赔偿迟延履行损失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1)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一次性支付剩余的60万元生产设备价款的主张,能够获得支持。理由有二:①因为甲公司迟延付款额超过总价款的1/5,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所以乙公司有权根据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特殊规定,请求甲公司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60万元;②因为甲公司欠付的60万元价款已经到期,乙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的一般规定,请求甲公司履行。
(2)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赔偿迟延履行损失的主张,能够获得支持。因为甲公司到期未履行《设备买卖合同》中的价款债务,构成迟延履行,所以乙公司有权追究甲公司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4.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20万元培训费以及承担迟延履行责任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1)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20万元培训费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因为甲公司对乙公司欠付的设备价款债务和培训费债务,均已到期,但设备价款债务有王某做担保,所以甲公司于2023年1月向乙公司支付价款15万元,偿还的是培训费债务。因为培训费债务已经偿还了15万元,所以乙公司不得再请求甲公司偿还20万元。
(2)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迟延履行的赔偿相应的责任的主张,能够获得支持。因为甲公司并未按照《培训合同》的约定于2022年12月底支付培训费,构成迟延履行,所以乙公司有权追究甲公司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不能成立。因为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第一次起诉中,乙公司所提出的解除合同的主张,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甲、乙公司的《设备买卖合同》并未解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红豆生南国,川普生超模——伊万卡:身高180大长腿,从天之骄女到争议焦点,背后的复杂人生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座谈会,就部分行业非公有制企业关心的问题做沟通交流
三星电子AI热潮中落后痛失1260亿美元 奋力追赶HBM4能否挽回败局?
《编码物候》展览开幕 北京时代美术馆以科学艺术解读数字与生物交织的宇宙节律